工伤老板不给赔偿 未签劳动合同
答案:4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11 01:54
- 提问者网友:低吟詩仙的傷
- 2021-02-10 12:29
我一亲戚在一私人小公司上班,去年年底受了工伤,后来老板一直拖着不给赔偿。我亲戚在这个公司没有任何劳动合同,老板现在不承认在公司有过劳动关系,只有几个人证,但不足以证明。现在我们请了律师,把老板告上法庭,已经开了一次庭了(法院要求15天内取得物证),小公司财务这些也不给开证明。另外工资是直接给付的,没有任何凭条。其他的纸面证据现在也没找到,请问我们现在应该用什么方法取得物证,证明有劳动关系?谢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舍身薄凉客
- 2021-02-10 13:34
1你这个案件会胜诉的,但当时不应该找法院而是在劳动局的仲裁部门,
2劳动关系是被告方提供的,他要证明你不是公司员工.否则劳动关系成立.
3只要公司没办法证明你不是他的员工,而没签合同,不足一年的是可以赔偿双倍工资的.
4财务部门都有发放工资的工资表,公司需要主动向劳动仲裁部门提供,否则你说是多少基本就裁定多少.
4没有利益关系的三个人以上的证言作为证据是成立的.
5你到法院起诉就晕了.在法院你就要提供证据,就算胜诉了等到执行,你也耗不起.
2劳动关系是被告方提供的,他要证明你不是公司员工.否则劳动关系成立.
3只要公司没办法证明你不是他的员工,而没签合同,不足一年的是可以赔偿双倍工资的.
4财务部门都有发放工资的工资表,公司需要主动向劳动仲裁部门提供,否则你说是多少基本就裁定多少.
4没有利益关系的三个人以上的证言作为证据是成立的.
5你到法院起诉就晕了.在法院你就要提供证据,就算胜诉了等到执行,你也耗不起.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梦中风几里
- 2021-02-10 16:25
您这案子,基本是输定了。一出事的时候,就应采取措施。
- 2楼网友:慢性怪人
- 2021-02-10 15:15
买一支录音笔,以调解名义去跟那老板谈一次。你们请了律师,他会教你们怎么做。把问题设计好
- 3楼网友:举杯邀酒敬孤独
- 2021-02-10 14:57
1、证明劳动关系请参照以下文件: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5〕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反映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因双方劳动关系难以确定,致使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对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带来不利影响。为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现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三、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
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四、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五、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发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我要举报
如以上回答内容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点此我要举报以上问答信息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