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红灯罚款百元可行吗?
- 提问者网友:刺鸟
- 2021-04-15 10:38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人類模型
- 2021-04-15 12:02
我希望可行,但这取决于交管部门。
- 1楼网友:由着我着迷
- 2021-04-15 14:12
- 2楼网友:第幾種人
- 2021-04-15 14:04
- 3楼网友:胯下狙击手
- 2021-04-15 13:11
都这样
- 4楼网友:夜余生
- 2021-04-15 12:14
自2008年6月12日南京市公安交管部门开始对行人闯红灯行为罚款并抄告单位以来,引起社会各界的热议。据了解,类似做法不仅南京一个城市,安徽的芜湖、河南郑州等城市也曾采用类似做法,议论最多的是该做法是否会涉及侵犯公民隐私权等问题。
但我觉得关键是,此等作法在操作层面上缺乏可行性,对行人的违法行为处罚都很难执行,更不用说抄告了。我们知道,公安机关的执法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公安机关执法的权威性主要依靠法律规范所规定的其可以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作为后盾。有学者研究表明,我国现有行政强制措施共有200多种,大多数只有公安机关才能实施,公安交管部门常用的行政强制措施有扣留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扣留机动车驾驶证、拖移机动车、收缴非法装置、检验体内酒精含量等。比如,对于违停的车辆,交警可以勒令其驶离,如果当事人拒绝驶离,交警可以采取拖移机动车的强制措施;对超载的机动车,交警可以先扣留机动车;对涉嫌酒后驾驶的,可以强制检验其体内酒精含量;即便对于非机动车驾驶人,也有可行的强制措施,对于违法的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而恰恰对于行人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比如闯红灯),虽然相关的法律规范有处罚规定,但却没有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的规定,换句话说,交警对违反交通安全法的行人予以处罚,还要看当事人高不高兴,如果当事人一句,我没钱,这个处罚还真的难以执行下去,如果当事人拒绝接受处罚的,因为没有像针对机动车驾驶人以及非机动车驾驶人那样的强制措施,处罚的权威性也必将大打折扣,这也是为什么我们日常见到交警对行人的违法行为处罚少的一个重要原因,根据我们的经验,一般来讲行人痛快的交罚款的主要就是公务员、大中学校教师以及公司白领,因为他们很看重“面子”,不愿意跟交警过多的在大庭广众下“纠缠”,而对于5-20元的罚款对其而言,可能就不是太在乎。而正是因为他们看重“面子”,抄告单位实施起来就很困难,像“女子丢下100元低头就走”就算不错的了,不交罚款扭头就走你有能奈我何?如果强行推行下去,我想无非会导致两种后果:一种使公安交管部门执法权威大打折扣,一种就是“老实人”吃亏,我想无论哪种后果,都不是我们希望看到的。因此,无论交管部门出于何种动机,行人闯红灯罚款并抄告单位的做法可以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