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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书面合同发生经济纠纷怎么办?

答案:4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11 02:41
  • 提问者网友:留有余香
  • 2021-03-10 16:32
我刚进厂的时候我们老板拿我的身份证去办暂住证了,现在还没有办好,我怀孕6个月了不能再做长期坐着的缝纫工作,我们口头说好一个星期后可以辞职的,也可以发放所有工资,但是现在迟迟不给,还要扣工资,我该怎么办?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撞了怀
  • 2021-03-10 17:13
直接去劳动保障局投诉、仲裁,入职一个月内公司应该给你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的,如果没有签订,自入职第二个月起公司需要按照双倍的工资支付给你,如果你离职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而且公司没有权利扣留你的任何证件以及工资。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愁杀梦里人
  • 2021-03-10 19:59
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第二十七条有说到“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你可以找劳动部门。
  • 2楼网友:酒安江南
  • 2021-03-10 19:27
找你们厂里的工会,谈不成,找劳动仲裁委员会,再不成,直接到法院起诉。
  • 3楼网友:孤老序
  • 2021-03-10 18:44
一、所说情形,根据办案实践经验,通常可以收集当时与签订合同相关的证据,譬如关于签订合同的事由、价款、交付等相互交流的协商短信、录音、证人证言等材料,也就是法律上的要约、承诺方面的证据。   二、法律依据:《合同法》    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第十三条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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