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们好:
事情是这样的,我们河北的几个农民工受雇于一个当地的包工头 到北京打工(建楼),完工后 房主还有一万工费没有付清,并说定了付款日期,同时在包工头面前写下了欠条。
到付款日时,我们几个工人前去要钱,却得到房主病逝的消息,此时 房主的家产由其儿子(第一个妻子生)和老婆(第二个)所得。这种情况下,我们只能和他儿子要,他儿子也不说不给,但每次都是往后退 一直到现在无果~~~
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我们是否应该和其儿子索要,如果不给的话,用法律的手段解决是否可行 胜的把握有多大
(农民工挣钱不容易,~~~~~)
请专家给点建议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