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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哥借了五千块给我朋友我写了个借条,这么有没有法律效应?

答案:4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24 05:34
  • 提问者网友:美人性情
  • 2021-04-23 22:27

欠  条

谭某某(我朋友)于2010年3月20日欠宋某某(我哥哥)伍仟圆整(¥5000.元整),于2011年3月20前还清。若逾期不还,按照每月5%计算利息。口讲无凭,立字为据。

欠款人:(谭某某)         手印: 

日期:201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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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醉吻情书
  • 2021-04-24 00:04

    你好!很荣幸帮助你回答问题。所谓欠条就是载有借贷关系的书面凭证。在书写欠条时应当明确写明如下要素:1.借贷双方当事人;2.借贷事由;3.借贷的具体金额及利息;4.借(还)贷的具体时间。你这张欠条,有两个地方错误,一个是时间,不能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应写为“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号”;二是钱前面应该注明币种,比如说“人民币”。但是按手印比较有说服力,我个人觉得应该有法律效应。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轻熟杀无赦
  • 2021-04-24 04:02

有,当你签下了相关合同,即使是借条,在从立字据起就起了法律效应。

  • 2楼网友:煞尾
  • 2021-04-24 02:25

有效,但利息不得高于银行同期利率的四倍。

  • 3楼网友:woshuo
  • 2021-04-24 01:27
有法律效力的。但5%的利率过高(其实应该是违约金,而不是利息),只可以支持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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