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 条
谭某某(我朋友)于2010年3月20日欠宋某某(我哥哥)伍仟圆整(¥5000.元整),于2011年3月20前还清。若逾期不还,按照每月5%计算利息。口讲无凭,立字为据。
欠款人:(谭某某) 手印:
日期:2010年3月20日
其他好友若有其他更好的提议请给我留言!本人将十分感谢!
欠 条
谭某某(我朋友)于2010年3月20日欠宋某某(我哥哥)伍仟圆整(¥5000.元整),于2011年3月20前还清。若逾期不还,按照每月5%计算利息。口讲无凭,立字为据。
欠款人:(谭某某) 手印:
日期:2010年3月20日
其他好友若有其他更好的提议请给我留言!本人将十分感谢!
你好!很荣幸帮助你回答问题。所谓欠条就是载有借贷关系的书面凭证。在书写欠条时应当明确写明如下要素:1.借贷双方当事人;2.借贷事由;3.借贷的具体金额及利息;4.借(还)贷的具体时间。你这张欠条,有两个地方错误,一个是时间,不能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应写为“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号”;二是钱前面应该注明币种,比如说“人民币”。但是按手印比较有说服力,我个人觉得应该有法律效应。
有,当你签下了相关合同,即使是借条,在从立字据起就起了法律效应。
有效,但利息不得高于银行同期利率的四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