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发信息网

甲、乙双方以解除经销合同,乙方继续使用甲方的品牌表识销售合同解除前从甲方进回来的产品算侵权吗?

答案:1  悬赏:8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07 21:18
  • 提问者网友:你挡着我发光了
  • 2021-03-07 13:23
甲、乙双方以解除经销合同,乙方继续使用甲方的品牌表识销售合同解除前从甲方进回来的产品算侵权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零点过十分
  • 2021-03-07 13:44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我要举报
如以上回答内容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点此我要举报以上问答信息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