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再婚财产继子有权吗?
- 提问者网友:暗中人
- 2021-01-29 16:55
坐等急求!
还有很重点一点!对方母亲有继承权吗?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独行浪子会拥风
- 2021-01-29 18:01
但是父亲一旦去世,那么再婚的配偶享有继承权。至于继子是否享有继承权,要看是否形成拟制血亲关系。
如果不想让对方享有继承权,需要你父亲订立遗嘱
- 1楼网友:七十二街
- 2021-01-29 20:04
你父亲无权将你母亲名下遗产给继子,他只有权与你平均继承你母亲名下的遗产,你父的继子只有权与你平均继承你父名下遗产。。
参考现行《继承法》
第二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八条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2楼网友:舊物识亽
- 2021-01-29 19:15
- 3楼网友:撞了怀
- 2021-01-29 1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