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雇主拉货 ,我把人撞了,伤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是我还是雇主承担
答案:5 悬赏:5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28 20:10
- 提问者网友:雨不眠的下
- 2021-04-28 08:05
别人雇我去拉货 ,回来中一个横穿马路的女人让我来不及刹车给撞倒,我把伤者送到医院,我出了8000元住院费,伤者出院时问我要各种不合理的费用,一部分我拒掏,伤者就要告我,请问,我在这件事中该承担什么责任?住院的钱和事后的费用该我出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野味小生
- 2021-04-28 08:28
车是你自己的吗?如果车是你自己的话就属于承揽合同,那就要你自己负责,具体责任要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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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野味小生
- 2021-04-28 11:20
当然你要负一定的责任,关键是要看具体的,是公了还是私了,当然私了更好,如果是私了就要看发生事故的具体原因重在你还是他分比率,然后看被你撞的人的轻重服相应的责任
- 2楼网友:廢物販賣機
- 2021-04-28 11:06
首先可以确定的是在受害人和你之间,你的行为后果由雇主来承担,你本人不需要承担责任。
其次在雇主和受害人之间要看具体情况:
如果是你违反交通规则,那么雇主这一方要承担全部责任,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要是残疾了还要赔偿残疾赔偿金和辅助器具费等。
如果是都有相同的过错,那就雇主和受害人各自承担50%的责任,也就是受害人自己也要承担一部分。
如果你是正常行使,那个行人故意造成的,那么雇主不要承担责任,完全有受害人自己为自己的行为后果负责。
- 3楼网友:摆渡翁
- 2021-04-28 10:09
这是交通事故,应当先由交警部门做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尔后,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进行分清责任。最终如果你车有交强性和商业保险的,应当首先从保险中支付,不足部分才由车主支付。
- 4楼网友:春色三分
- 2021-04-28 09:49
应该由您自己承担,因您与雇主之间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一种劳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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