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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能以增值税作为计税依据么?

答案:4  悬赏:4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07 21:16
  • 提问者网友:欲望失宠
  • 2021-02-07 08:12
这样的公式对不对? 一般纳税人就是,应缴所得税税率会不会变,如果收入过高,那么,我们应该所得税=已交增值税×25%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旧脸谱
  • 2021-02-07 09:49
所得税是以利润作为计税依据的,增值税是价外税,与企业经营效益没有直接关系。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大漠
  • 2021-02-07 11:57
增值税是对增值部分征税,最终承担者是消费者,他属于流转税,税基是营业收入,是价外税,也就是说收入不含税。 一般纳税人按不含税收入的17%征税,也就是说你有样东西卖100元,那么你就要收到117元,其中17元是你应缴纳的增值税,是向购买者收取的,同样你购买的商品也含税金,你是可以抵扣的。 小规模纳税人生产加工的征收率为6%,商业的征收率为4%,是因为他的进项税不能抵扣。   所得税是对所得征税,有所得就交税,无所得就不交,他是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项目计算的税务利润,与企业的会计利润是有差别的,该利润在税务上称之为应纳税所得额,一般根据企业的利润总额加减调整因素所形成(如:企业的交际应酬费,按现行会计准则可以列支(即计算利润总额时可以作为费用反映),但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只能按60%扣除,这就产生了差异,就要调整。换句话说就是企业利润总额是亏损也可能要交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应交增值税额=不含税收入*税率17%或征收率6%、4% 不含税收入=含税收入/(1+税率或征收率)
  • 2楼网友:老鼠爱大米
  • 2021-02-07 10:58
这个公式不对,应该以利润总额为基数计算,两者是不同的税; 税率是不会变的。
  • 3楼网友:舍身薄凉客
  • 2021-02-07 10:41
非也~~ 所得税计税依据是你公司的利润额*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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