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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小区有足够的地下停车位,物业还搞地上停车位,严重占用地上公共区域

答案:2  悬赏:5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02 06:22
  • 提问者网友:树红树绿
  • 2021-03-01 16:20
我们小区是去年才交房的新小区,我们这个院子里总共就3栋楼,小区面积很小,地下车库设计是1:0.9,现地下车库使用率一般都不到,物业还在地上搞了停车位,除了最起码的道路和绿化,地上全是停车位,收费租赁的。我们向物业反映此问题,要求取消地上停车位,物业说这是设计规划好的,价格是物价局审定的,而且有部分业主明确要求用地上停车位,因为租金便宜。
在地下停车位完全满足使用的前提下,还搞地上停车位合理吗?合法吗?
我查了《物权法》,对于小区内的车位、车库的分配和使用,《物权法》第73条规定:“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
第74条规定:“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不想翻身的咸鱼
  • 2021-03-01 17:48
是否可以在地面施划停车位,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公司不能用业主共有的部位划停车位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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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第四晚心情
  • 2021-03-01 18:50
要看有没有经过业主委员会同意,如果没有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征求广大业主的意见了,也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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