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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离婚后未付清房产补偿款,之后再婚,是否可以让对方新家庭承担房产补偿款

答案:3  悬赏:8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04 12:59
  • 提问者网友:我是女神我骄傲
  • 2021-04-03 14:19
主要关键是,对方及其新配偶是否可以共同作为承担房产补偿款的承担债务方,还是仍然仅仅是对方本人是承担债务方?如果判给对方的子女成年后,是否也可以作为承担债务方?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低音帝王
  • 2021-04-03 14:36
仅仅只能要求对方本人承担该债务,子女成年后也有义务承担该债务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蓝房子
  • 2021-04-03 16:34
这属于其婚前的债务,一般不能要求其再婚妻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 2楼网友:归鹤鸣
  • 2021-04-03 15:29
只要是婚前个人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支出的,作为配偶的一方无须偿还您好,都属于婚前个人债务,可以向对方请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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