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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案例。求大神把每题答案打出来

答案:1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12-02 19:41
  • 提问者网友:眉目添风霜
  • 2021-12-02 02:18
国际贸易案例。求大神把每题答案打出来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迟山
  • 2021-12-02 03:56
1.几点启示:CIF属于象征性交货。(1)在CIF合同中,卖方是凭单交货,买方是凭单付款。卖方只要按期在约定地点完成装运,并向买方提交合同规定的,包括物权凭证在内的有关单据,就算完成了交货义务,而无需保证到货。
(2)在CIF合同中,只要卖方如期向买方提交了信用证规定的全套合格单据,即使货物在运输途中损坏或丢失,买方也必须履行付款义务。

所以第一道题的合同已经改变了CIF价格术语的性质。不能签。
若我方同意保证到货时间,则应选用D组的术语。这样卖方要自付运费和保险把货送到进口国,风险较大。
D组包括DAF(边境交货)、DES(目的港船上交货)、DEQ(目的港码头交货)、DDU(未完税交货)和DDP(完税后交货)五种贸易术语。采用D组术语,卖方应负责将货物运至边境或目的港(port)或进口国内约定目的地(Place)或地点(Point),并承担货物运至该地以前的全部风险和费用。按D组术语订立的买卖合同属于到货合同。

2.美方此举不合理,FoB术语的风险划分与C组中的CFR和CIF术语是相同的,均以装运港船舷为界。FOB卖方需办理出口清关手续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承运公司。有关出口捐税及签证费用应由美卖方自己行处理。

5。银行的拒付是合理的。
信用证规定最迟装运期为2003年12月31日,议付有效期为2004年1月15日。我方按信用证的规定完成装运,并取得签发日为2003年12月10日的提单,
《UCP600》第十四条c款规定:需提交运输单据时,不迟于本惯例所指的装运日(已装船提单签发日)之后的21个日历日内交单。12月10日装运,最迟交单日应为12月31日,而当我方备齐议付单据于2001年1月4日向银行交单议付则已过交单日。
银行可以我方单据已过期为由拒付货款。

7.根据《UCP600》第八条规定,保兑行与开证行同责.案例中,作为保兑行的外资银行银行的做法是毫无道理的。出口企业在货物装运后,提交到银行议付时,只要单证一致,单单一致,保兑银行就必须付款,而不得以开证银行已宣布破产为由,不承担对该信用证的议付或付款责任。
我方应坚持要保兑行履行付款责任。

10、⑴"某货轮在某港装货后,航行途中不慎发生触礁事故,船舶搁浅,不能继续航行。事后船方反复开倒车强行浮起,但船底划破,致使海水渗入货舱,造成船或部分损失。"这是上风险意外造成的部分损失。
"为使货轮继续航行,船长发出求救信号,船被拖至就近港的船坞修理,暂时卸下大部分货物。前后花了10天,共支出修理费5000美元,增加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员工工资)共3000美元。"这是属于共同海损。是船方为了维护船舶和所有货物的共同安全,或者为了使航程能继续完成而有意识地、合理地采取挽救措施所造成的某些特殊牺牲或支出的额外费用。
“当船修复后继续装上原货启航。次日,忽遇恶劣气候,使船上装载的某货主的一部分货物被海水浸湿”。这是海上风险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
⑵在投保了平安险的情况下,以上三项被保险人都有权向保险公司提出哪些赔偿要求。

因为平安险的承保范围是:
1、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整批货物的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
2、由于意外事故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3、装卸或转穿过程中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4、运输工具遭遇意外事故的情况下,此前又遭遇自然灾害所造成被保险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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