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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但是公司还没到一个月就让我走人,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我一个月的工资吗

答案:5  悬赏:7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06 01:41
  • 提问者网友:凉末
  • 2021-02-05 08:37
因为我面试其他工作都是说我是这个月底才能到岗,现在的公司让我走,那这十几天的损失可以让公司来承担嘛,但是公司没有给予我什么时间段可以离职的说明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不想翻身的咸鱼
  • 2021-02-05 09:18
你好:
劳动法方面给予员工提前30天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离职时间为30日到期日,如单位让你提前走,就属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该给与你经济补偿金。如单位给你算的离职日期仍为交辞职书后30日,则属于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无经济补偿金,单位应结算工资至月底。
因此你可根据不同的情况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冷風如刀
  • 2021-02-05 12:33
单位违法辞退员工的,需要支付赔偿金。   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二倍。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用人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依法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的,属于违法解除,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的,需要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2楼网友:话散在刀尖上
  • 2021-02-05 11:48
你有权要求做到月底。如果公司硬要求你马上离职,你可以要求单位给你出具书面的通知,并要求其注明原因。如果单位出具,然后该通知将是你要求赔偿的证据。如果不出,那你就等到约定月底时间离职就可以了。一般单位是不会出的,因为写不出合理的理由。
  • 3楼网友:封刀令
  • 2021-02-05 10:11
我要求一个月四天休息工资补 给我就可以了。
  • 4楼网友:行路难
  • 2021-02-05 09:47
下面是正确解除劳动合同的全套办法,包括用人单位应该给你什么,可能会发生损害你权益的事及处理办法,全部都有。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如果用人单位通知你提前走人,一定要用人单位给你正式书面通知(加盖印章),否则用人单位到时说你擅自提前走人,你就说不清楚了。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37条和第38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所述的情形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你就有口难辩了。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权益,则可以写个人原因),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注意保留好用人单位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视为无需交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包括拖欠、克扣工资和加班报酬,均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特别提醒: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百度一下,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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