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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人和出卖人不同合法吗?

答案:3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10-13 15:50
  • 提问者网友:愿为果
  • 2021-10-13 11:47
收款人和出卖人不同合法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纵马山川剑自提
  • 2021-10-13 12:11
你用不着查新海地产和金鹏的联合开发资质.1.按揭的性质决定了金鹏房地产和新海房地产都是你的保证人,因此银行才会一手拿着出卖人为新海地产的预售合同,一手将款划为金鹏地产.要知到,如果是不合法的,银行的风险比你大得多.2,在我国是要求实体公证的.可以说,既然有公证书就表明是完全合法,真实的。否则,公证书就没有强制执行效力,那样实际是对你有利,而对公证处,银行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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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空山清雨
  • 2021-10-13 13:48
联合开发,不等于企业的合并,他们应该是各有营业执照的两企业,在财务上不会合一的。那么你把钱给了金鹏房地产就应该由金鹏房地产与你签订合同。这是正常的。但现在是没有收到钱的新海房地产与你签订的合同,而你对他没没有交款的凭证。到时候如果 新海房地产以他们没有收到你的购房款为由主张合同无效,你就麻烦了。到时候如果那金鹏房地产破产了或撤销了,你就更麻烦了。建议你赶紧找新海房地产,让他们出具证明,承认你把钱交到金鹏房地产即等于交到新海房地产。如果能得此证,则没事了。如果不能,则赶紧向金鹏房地产追回已交款项,再转到新海房地产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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