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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收集一直在履行赡养老人义务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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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3-08 23:48
  • 提问者网友:城市野鹿
  • 2021-03-08 09:38
怎样收集一直在履行赡养老人义务的证据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由着我着迷
  • 2021-03-08 10:00
赡养,指子女或晚辈对父母或长辈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的帮助,有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也有晚辈对长辈的赡养。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对赡养老人义务的举证责任,双方都要出具相关的材料进行举证。具体举证方式如下:
1、被赡养人的自然情况的证明;
2、赡养人的自然情况、人数,与被赡养人关系的证明;
3、有代理人代理诉讼的,其代理人身份的证明和载明代理事项、权限、期限、形式的委托书;
4、被赡养人健康状况或丧失劳动能力的医疗诊断(或鉴定结论)、经济收入情况的证明。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

《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中国《婚姻法》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赡养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
为保障受赡养人的合法权益,《婚姻法》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中国民商法律网-关于赡养纠纷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孤独的牧羊人
  • 2021-03-08 13:28
从你赡养老人的方式上来予以保存证据,比如你给老人天天做饭,这就可以让邻居证人证言或者老人自说;给来人打钱就可以用银行的打钱记录证明;总之老人和邻居的证人证言很重要,再有就是你自己具体情况了
  • 2楼网友:孤老序
  • 2021-03-08 12:46
在没有遗嘱的情形下按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尽管不合理。有遗嘱按遗嘱继承,但是合法,父母,子女,你爷爷奶奶由法定的继承权,即;配偶
  • 3楼网友:时间的尘埃
  • 2021-03-08 11:25
证人证言,照片视频,老人叙述,村里或者街道干部的证明,甚至于你打款的凭证等都可以。具体证据材料有哪些,要看你的实际情况。
  • 4楼网友:洎扰庸人
  • 2021-03-08 10:29
从你赡养老人的方式上来予以保存证据,比如给老人天天做饭,这就可以让邻居证人证言或者老人自说。 给来人打钱就可以用银行的打钱记录证明。 总之老人和邻居的证人证言很重要,再有就是自己具体情况了。 扩展资料: 赡养义务 子女 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实践中,以下与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有关的六个问题需要明确: 1、父母无力抚养幼年时的子女的,子女独立后应当履行赡养义务。虽然《婚姻法》为父母子女间规定了互相扶养的对等的权利义务,但这并不是说这两个权利是必须“等价交换”的,子女不能将父母是否对其履行了抚养教育义务作为自己履行赡养父母义务的前提。 因此,子女对老年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得以此为由而解除。 2、因父母的错误行为给子女造成心灵、身体伤害的,子女是否有赡养老年父母的义务。父母在抚养子女过程中,他们的一些一般性错误行为曾给子女造成心灵伤害的,子女成年之后,应当自觉履行赡养老年父母的义务。 但是,父母犯有严重伤害子女感情和身心健康的罪行的,原则上丧失了要求被害子女赡养的权利。这些情形包括:父母犯有杀害子女的罪行的,父亲奸污女儿的,父母犯有虐待、遗弃子女罪行的等等。 3、没有经济收入的已嫁女儿有无赡养义务。出嫁女儿本人没有收入的,不能作为拒绝履行赡养老年父母义务的理由。 因为她们从事的家务劳动与丈夫谋取生活资料的劳动具有同等价值,其丈夫劳动所得的收入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可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支付赡养费。 4、赡养父母不能以“分家析产”为条件。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受父母有无财产、是否分过家以及分家是否公平的影响。 5、子女怎样分担赡养扶助义务。父母有多个子女的,应当共同承担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每位子女承担义务的多少,应当根据各个子女的生活、经济条件进行协商。子女不能以父母对其年幼时的关心、疼爱程度或者结婚时资助的多少作为砝码来衡量赡养扶助义务的多少。 至于赡养扶助父母的方式,可视具体情况而定,对于不在父母身边的子女,可定期支付一定数额的赡养费;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还应当经常关心、照料父母的生活。 当父母由于生病,生活不能自理时,子女除应分担为其治病所需的医药费、手术费、住院费等外,还应承担照顾、护理父母的义务。 6、儿子(女儿)去世后儿媳(女婿)是否有赡养公婆(岳父母)的义务。儿媳(女婿)与公婆(岳父母)的关系是因婚姻而成立的姻亲关系。 儿子(女儿)去世后,因儿子(女儿)与媳妇(女婿)的婚姻关系消灭而使得儿媳(女婿)与公婆(岳父母)的姻亲关系亦不复存在。儿媳(女婿)是否承担赡养公婆(岳父母)的义务,我国法律未作明确规定。因此,不能强令儿媳(女婿)承担此项义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赡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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