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工资是底薪加提成,没有加班费,但提成怎么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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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2-17 21:27
- 提问者网友:像風在裏
- 2021-02-17 09:05
刚开始时问过一次财务,说是货款的总额的千份之二?我一直没问老板说我的工资是底薪加提成,没有加班费,但提成怎么提,(我司是小厂)而货款总额是指财务收到已入帐的数
问题是公司不让我管那么多的呀,因为我只是跟单,催款是业务员和财务去搞的,轮不到我插手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天凉才是好个秋
- 2021-02-17 09:12
货款回笼是你的职责,必须知道的,总不可以把货物送人吧?你还应该催款,不让顾客拖欠。你应该做记录,把每一笔款记得清清楚楚。货卖出去后就开始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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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举杯邀酒敬孤独
- 2021-02-17 09:57
加班,是指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外,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或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称为“加班”。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法律责任: 《劳动法》第九十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律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劳动合同法》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注意:对你来说,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关键,底薪+提成是不是计件工资的形式给你发放?如果是,用人单位会借口你不能正常完成工作任务自愿加班,如果想提出加班费的要求,就需要统计其他工友完成任务的情况,如果任务大家都必须加班才能完成,就需要团结起来找工会或者单位领导进行交涉,如果还不能满意,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反映,这样做的后果有可能解决,也有可能是付给你加班费然后请你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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