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学的案例分析题
答案:3 悬赏:8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11-26 05:03
- 提问者网友:王者佥
- 2021-11-25 11:53
证据学的案例分析题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神也偏爱
- 2021-11-25 12:00
案例分析:
1.在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中,驾驶员将行人撞死后驾车逃逸,当时没有成年的目击者,只有一个4岁半的小女孩在现场附近玩耍。根据小女孩的描述,肇事车辆为电视广告中经常出现的某某型号货车,小女孩还具体说出了汽车是什么颜色的。经近一步调查,发现肇事现场附近一建筑工地当天来过一辆这样的车送建筑材料。公安人员到这辆车所属的运输公司找到了这辆车,尽管驾驶员对车辆进行了清洗,但最终还是在轮胎上发现了肇事后留下的血迹,经专家鉴定,该血迹血型与死者的血型一致。据此,公安部门逮捕了驾驶员,驾驶员对自己肇事后逃逸的罪行供认不讳。
问:(1)本案在侦破方面主要依据的是什么证据?
(2)小女孩能否作为本案的证人?
参考答案:
(1)本案在侦破方面主要依据的证据有:证人证言(4岁半的描述)、鉴定结论(专家对肇事车辆留下的血迹血型与死者的血型一致的鉴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与辩解(驾驶员对自己肇事后逃逸的罪行供认)。
(2)小女孩可以作为本案的证人。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并有作证能力的人,都可以作为证人;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为证人。本案中,小女孩虽然年幼,但不影响其对看到肇事车辆的辨认和表达。
解析:
本案考查的是对刑事诉讼法定证据种类的理解和对证人资格的判断。第一个方面比较简单,需要注意的是对证人资格的把握问题。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为证人的需要同时具备两个条件: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因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如果虽然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但不影响辨别是非、正确表达的人,仍然可以作为证人。
2、有一起杀人案,被害人死于尼龙绳勒颈,被抛尸于人工湖中,尸体颈上缠绕的尼龙绳断掉一截,估计是凶手用力过猛所致。在对独居一室的犯罪嫌疑人的房间搜查时,在床下发现了一截折断的尼龙绳。侦查人员由于找不到被搜查人的家属和邻居,就直接把这截尼龙绳带回来并进行了对比和成分鉴定,并未制作搜查笔录,最终确认就是尸体颈上的尼龙绳断掉的那一截。
问:这截被搜获的尼龙绳能否作为物证在诉讼中采用,为什么?
参考答案:
不能。因为法律规定固定物证的方式为制作搜查笔录并由被搜查人或其家属及见证人签字,否则就不能被采用。侦查人员在找不到被搜查人的家属和邻居情况下,就直接把这截尼龙绳带回来并进行了对比和成分鉴定,并且没有制作搜查笔录,其违背了诉讼证据所必须具备的合法性。
解析:
此题考查的是证据的合法性问题。此案是由于程序的不合法导致了形式的不合法。证据的合法性强调的是证据活动中的法制观念,其核心价值在于保障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的人权。
1.在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中,驾驶员将行人撞死后驾车逃逸,当时没有成年的目击者,只有一个4岁半的小女孩在现场附近玩耍。根据小女孩的描述,肇事车辆为电视广告中经常出现的某某型号货车,小女孩还具体说出了汽车是什么颜色的。经近一步调查,发现肇事现场附近一建筑工地当天来过一辆这样的车送建筑材料。公安人员到这辆车所属的运输公司找到了这辆车,尽管驾驶员对车辆进行了清洗,但最终还是在轮胎上发现了肇事后留下的血迹,经专家鉴定,该血迹血型与死者的血型一致。据此,公安部门逮捕了驾驶员,驾驶员对自己肇事后逃逸的罪行供认不讳。
问:(1)本案在侦破方面主要依据的是什么证据?
(2)小女孩能否作为本案的证人?
参考答案:
(1)本案在侦破方面主要依据的证据有:证人证言(4岁半的描述)、鉴定结论(专家对肇事车辆留下的血迹血型与死者的血型一致的鉴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与辩解(驾驶员对自己肇事后逃逸的罪行供认)。
(2)小女孩可以作为本案的证人。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并有作证能力的人,都可以作为证人;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为证人。本案中,小女孩虽然年幼,但不影响其对看到肇事车辆的辨认和表达。
解析:
本案考查的是对刑事诉讼法定证据种类的理解和对证人资格的判断。第一个方面比较简单,需要注意的是对证人资格的把握问题。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为证人的需要同时具备两个条件: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因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如果虽然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但不影响辨别是非、正确表达的人,仍然可以作为证人。
2、有一起杀人案,被害人死于尼龙绳勒颈,被抛尸于人工湖中,尸体颈上缠绕的尼龙绳断掉一截,估计是凶手用力过猛所致。在对独居一室的犯罪嫌疑人的房间搜查时,在床下发现了一截折断的尼龙绳。侦查人员由于找不到被搜查人的家属和邻居,就直接把这截尼龙绳带回来并进行了对比和成分鉴定,并未制作搜查笔录,最终确认就是尸体颈上的尼龙绳断掉的那一截。
问:这截被搜获的尼龙绳能否作为物证在诉讼中采用,为什么?
参考答案:
不能。因为法律规定固定物证的方式为制作搜查笔录并由被搜查人或其家属及见证人签字,否则就不能被采用。侦查人员在找不到被搜查人的家属和邻居情况下,就直接把这截尼龙绳带回来并进行了对比和成分鉴定,并且没有制作搜查笔录,其违背了诉讼证据所必须具备的合法性。
解析:
此题考查的是证据的合法性问题。此案是由于程序的不合法导致了形式的不合法。证据的合法性强调的是证据活动中的法制观念,其核心价值在于保障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的人权。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青灯有味
- 2021-11-25 14:10
1.韩某的供述属于犯罪嫌疑人供述 直接证据 原始证据
2.胡某陈述属于证人证言 直接证据 原始证据
3.冯某的陈述属于证人证言 间接证据 传来证据
4.汪某的陈述属于证人证言 间接证据 传来证据
5.属于勘验、检查笔录 直接证据
6.书证 直接证据
7.书证 直接证据
8.书证 直接证据
9.鉴定结论 直接证据
10.鉴定结论 直接证据
11.书证 直接证据
12.同上
13.同上
2.胡某陈述属于证人证言 直接证据 原始证据
3.冯某的陈述属于证人证言 间接证据 传来证据
4.汪某的陈述属于证人证言 间接证据 传来证据
5.属于勘验、检查笔录 直接证据
6.书证 直接证据
7.书证 直接证据
8.书证 直接证据
9.鉴定结论 直接证据
10.鉴定结论 直接证据
11.书证 直接证据
12.同上
13.同上
- 2楼网友:等灯
- 2021-11-25 12:34
1、(一)物证、书证(6、7、8、11、12、13);(二)证人证言(2、3、4);(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1);(四)鉴定结论(9、10);(五)勘验、检查笔录(5)
2、直接证据(1、2、),传来证据(3、4、、5、6、7、8、9、10、11)
3、无罪证据(6、11),言词证据(1、2、3、4、5、6、7、8、9、10、11)
2、直接证据(1、2、),传来证据(3、4、、5、6、7、8、9、10、11)
3、无罪证据(6、11),言词证据(1、2、3、4、5、6、7、8、9、10、11)
我要举报
如以上回答内容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点此我要举报以上问答信息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