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4年购买的房子,房产证都有,现在原房主要收回,这合法吗?
答案:6 悬赏:5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12-21 06:02
- 提问者网友:不要迷恋哥
- 2021-12-20 22:31
(1/2)我于2004年购买的房子,当时老房主去世了,一个儿子出外多年无音讯,老房主的女儿以为她兄弟出了意外不在人世就作主把房子卖给我,房产证都(2/2)过户到我名下。现在老房主的儿子回来了,要强行收回房子,这合法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白昼之月
- 2021-12-21 00:09
首先要看房产证是否已做变更,如已变更,国家规定:房产权属以登记为准,那你就不用怕。你是善意获取,老房主的儿子无权强行收回该房产,他只能与他姐姐发生纠纷,与你无关,无理取闹的话,你可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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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空山清雨
- 2021-12-21 03:36
只要房产证已经是你的名字,和他就没什么关系了,他要不回去的。
他又不是法院,有什么权力强行收回房子。。。。。。?
- 2楼网友:逐風
- 2021-12-21 02:36
不合法,可以将房子拿回来
- 3楼网友:野慌
- 2021-12-21 01:45
那要看你当时过户合不合法 合法就没事了
- 4楼网友:躲不过心动
- 2021-12-21 00:52
合法就没事。不合法就能收回
原因就是,业主去世了,那房子没做公证的话,应该是儿子女儿共同拥有的房产
如果当时卖房时,女儿那方拿出来证明,说同意姐姐卖房。那这房子就不会被收回
- 5楼网友:詩光轨車
- 2021-12-21 00:17
主要点在于当时继承房产的时候是什么情况
1:如果是自动继承权,也就是说俩人一人一半,她卖给你,只能卖一半,儿子是能要回来的。
2:如果当时儿子在当地办理人员失踪等说明,房子直接到女儿身上,儿子要不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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