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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问题

答案:1  悬赏:2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22 03:33
  • 提问者网友:情歌越听越心酸
  • 2021-01-21 18:10
税法问题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玩家
  • 2021-01-21 19:40
1、稿酬的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
个人所得税税额=(每次所得收入-800元)×20%×(1-30%)
2、稿酬的所得(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
个人所得税税额=[每次所得收入×(1-20%)]×20%×(1-30%)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税法第六条第二款所说的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
  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因此,稿费用于捐赠,其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稿酬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捐助部分可以给予扣除:

也就是:应纳税所得额:80000*(1-20%)=64000
可扣除额度: 64000*30%=19200
也就是: ( 64000-19200)*20%*(1-30%)=6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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