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诗中,何为平起?何为仄起?
- 提问者网友:战皆罪
- 2021-07-29 08:11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一叶十三刺
- 2021-07-29 08:29
汉语虽有四声,但在近体诗中,并不需要象词、曲那样分辨四声,只要粗分
成平仄两声即可。要造成声调上的抑扬顿挫,就要交替使用平声和仄声,才不单
调。汉语基本上是以两个音节为一个节奏单位的,重音落在后面的音节上。以两
个音节为单位让平仄交错,就构成了近体诗的基本句型,称为律句。对于五言来
说,它的基本句型是:
平平仄仄平
或
仄仄平平仄
这两种句型,首尾的平仄相同,即所谓平起平收,仄起仄收。我们若要制造
点变化,改成首尾平仄不同,可把最后一字移到前面去,变成了:
平平平仄仄
仄仄仄平平
除了后面会讲到的特例,五言近体诗无论怎么变化,都不出这四种基本句型。
七言诗只是在五言诗的前面再加一个节奏单位,它的基本句型就是:
仄仄平平仄仄平
平平仄仄平平仄
仄仄平平平仄仄
平平仄仄仄平平
七言近体诗无论怎么变化,也都不出这四种基本句型。
这些句型有一个规律,就是逢双必反:第四字的平仄和第二字相反,第六字
又与第四字相反,如此反复就形成了节奏感。但是逢单却可反可不反,这是因为
重音落在双数音节上,单数音节就相比而言显得不重要了。
我们写诗的时候,很难做到每一句都完全符合基本句型,写绝句时也许还办
得到,写八句乃至更长的律诗则几乎不可能。如何变通呢?那就要牺牲掉不太重
要的单数字,而保住比较重要的双数字和最重要的最后一字。因此就有了这么一
句口诀,叫作“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就是说第一、三、五(仅
指七言)字的平仄可以灵活处理,而第二、四、六以及最后一字的平仄则必须严
格遵守。这个口诀不完全准确,在一些情况下一、三、五必须论,在特定的句型
中二、四、六也未必分明,在后面我们会谈到,但接下来我们先来看看如何由这
些基本句型构成一首完整的诗。
参考 http://baike.baidu.com/view/20208.htm
- 1楼网友:底特律间谍
- 2021-07-29 10:25
- 2楼网友:毛毛
- 2021-07-29 09:03
在我们汉语里字的发音一二声为平、三四声为仄
举一个例子来说,"方"为平声;"袄"为上声;"放"为去声;"霍"为入声。 除平声之外,上、去、入三声,都属仄声。但要知道,平声本身也有"阴平"和"阳平"之 分。如:"方"为阴平,"房"为阳平。至于上、去、入三声,却是没有阴阳之分的。 说得更明白一点,那就是所有的字的音调,都有阴平、阳平、上、去、入(简称阴、阳、上、去、入)之分;每一个字,要不属于平声,便属于仄声(即上、去、入)。比如:“阴”字,本身就是阴平;“阳”字是阳平,“上”字是上声;“去”字是去声;“入”字是入声。如果把这四声调熟,那么,是很人容易就能辨别出每一个字是属平属仄的。这里不妨再举几个例,以便对这方面陌生的读者,可以藉此将四声调熟一些,请看下面: 因(阴)、忍(上)、印(去)、一(入); 人(阳)、忍(上)、印(去)、日(入); 金(平)、敢(上)、禁(去)、急(入)。 把四声调熟,分出那一字是平声,那一字是仄声,这样,我们才可以谈这些平仄再旧诗中是如何被安排的。 五言律诗的平仄 律诗,是旧诗“近体诗”中一种最流行的形式。所谓“律”,是含有规律的意思的。这些规律,包括平仄的限定,字句的长短,对偶的工整,等等。现在,先说平仄。 律诗在字句上,一般有五言、七言两种。如写五言,平仄如下: 平平仄仄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这些平仄,共八句。一般学做旧诗的人,都先要把它念熟。但这并不困难。这里不妨提供一些记忆它的窍诀。第一,这八句中,事实上是两组。开头的四句,自成一组;后边四句,只是重复一次吧了,所以,只要记四句便够了。第二,每一组起句如果是“平”起的话,第四句也一定是用“平”头来收。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平起”“平收”。第三,每一组如果是“平起平收”的话,二、三两句,一定是仄声开始的。第四,正常的平仄定式,每组除第三句,其余三句最末一字一定是平声。(但是,上列一式,却有变体。因为第一句如不押韵,可以用“平平平仄仄”来起的,那么,这就恰恰是每四句成为一组了。 上列的一种,是用平声起头的格式;但另有一种是用仄起的,其定式如下。 仄仄仄平平,平平仄仄平,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 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 上式如果句首不押韵,也可用“仄仄平平仄”来开始的。 五言律诗的平仄格式,就只有这两种,加上首句的变化,成为四式。但是,当你熟读了第一种之后,知道第二种是变式,也就迎刃而解了。因为念起来,都市差不多的。 至于这些平仄,怎样和诗句配合呢? 现在举一个例子来参看一下。这是李白的《送友人》: 青山横北郭,白水绕东城。此地一为别,孤蓬万里征。 浮云游子意,落日故人情!挥手自兹去,萧萧班马鸣。 为了方便讨论,我们不妨把这首诗所用的平仄格式再抄一次,看看它是否完全依照这平仄的格式,便是我们前面所谈的第一种: 平平仄仄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这首诗的平仄,当然是合乎这个格律的。但如果你逐个字地来对一对,不难会发觉第三、第七和第八这三句,有些和格律不符。例如第三句的“一”字,应为平声,现在却是仄声,整句就要变成“仄仄仄平仄”;第七句的“挥”字和“兹”字也不合,应仄而平,应平而仄,变成了“平仄仄平仄”;最后一句的“班”字也不对,应仄而平,成为“平平平仄平”了。 这些不符平仄之处,是不是诗人不小心,下笔有误呢?抑或是在遣词用字时,找不到更适宜的,因此就将就一下算数呢? 不。要知道,律诗也好,绝句也好,在谈平仄的时候,是有这么一条规律的,那就是:“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这句话的实际意思是:每句凡第一、三、五这几个字,即使跟原有的平仄格式不对也不算错;但第二、四、六,却一定要严守格律,不能弄得应平而仄,或应仄而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