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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合同的年限与违约金

答案:2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14 01:53
  • 提问者网友:兔牙战士
  • 2021-02-13 18:03
请问和单位签订6年的就业合同后,如果中途想离开去继续读博士,而单位不同意的话,那应该算违约把?违约金是否和剩余的合同时间有关呢?

还有,只签订就业协议的话,在没有签合同之前违约,违约金和什么有关系?多少?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我住北渡口
  • 2021-02-13 18:30
1、如不经单位允许您去读博,应属于违约行为。
2、关于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和计算方法,国家目前尚未作出明确规定,因此如何支付,要看劳动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如果合同约定是递减支付,您就可以根据合同期限减服务期限的方式支付违约金;如果没有约定递减,则应当属于固定违约金。
3、就业协议是大学生和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双方确定就业意向和权益的依据,因此就业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封刀令
  • 2021-02-13 18:46
依据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的相关条款处理。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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