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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己家的菜,撒了农药,被人偷吃,吃死人了吃得住院的法律事例

答案:3  悬赏:8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22 20:45
  • 提问者网友:欺烟
  • 2021-02-21 20:16
我要的是相关的:法律实例
事例最好配上相关的法律条款‘
拜托是实例。。。。。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狂恋
  • 2021-02-21 21:01
先给你一个案例,你分析一下,2007年1月31日晚,家住肃州区三墩镇的农民李某某,为保护自己承包地内用过的地膜和辣椒秆,在未设置警示牌和向临近农户告知的情况下,将拌有“甲拌磷”即“3911”农药的玉米籽撒在了承包地内。20天后,附近一农民将家中的48只羊赶至李某某撒了农药玉米籽的地上放养,结果羊吃了带有农药的玉米籽,死亡47只,造成经济损失11200元,还花去抢救费530元。今年5月底,法庭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4年,并赔偿受害人羊只经济损失11730元。
楼上再给你分析的时候很精细,一,是不是明知或确定菜被他人偷吃;
二,是不是普通农药,还是被国家禁止的农药;
三,一般是意外事件,法律上可能按照公平原则,调节双方关系,不会惩罚菜的主人 ;
按照刑法典第16条的规定:意外事件: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意外事件。
所以,你必须有证据证明你的行为不存在主观上的故意伤害意图,另外,你还应该能够证明偷菜贼的确是运用了非法手段闯进你的菜园,并且,是在你并不知情的情况下食用了农药蔬菜,如果你知道,但是并未予以阻拦,那么你的麻烦就来了。所以,你必须有以上的充足证据来证明你确实没有主观预见性,比如上述案例明知会有人来放羊,但依旧撒农药,那就必须予以裁判!你可以提供证明,证明你的确没有主观预见性,确实不知道会有人来偷菜!好了,具体案例具体分析,麻烦你把后续对方的证据以及对你的控告告诉我,我再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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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十年萤火照君眠
  • 2021-02-21 22:49
你好! 案件交代的不是太清楚,若是自家小院那种自给自足的种植新鲜蔬菜,供家人日常食用,不参与市场交换,按照常规的方法喷洒农药,因为相对人偷吃而中毒的话,因为种菜人没有罪过,因此不负刑事责任。 若是在另一种情况下,即种菜人知道有人总是来偷菜,在十分气恼的情况下,家里人不再食用,而故意加大农药剂量,心想,吃死你个偷菜贼,果然,偷菜者再次来偷菜,食用之后中毒身亡,就一般按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定罪了。 如有疑问,请追问。
  • 2楼网友:北方的南先生
  • 2021-02-21 22:02
一,是不是明知或确定菜被他人偷吃; 二,是不是普通农药,还是被国家禁止的农药; 三,一般是意外事件,法律上可能按照公平原则,调节双方关系,不会惩罚菜的主人 ; 按照刑法典第16条的规定:意外事件: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意外事件 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认为是犯罪。这种情况就是刑法理论中所说的无罪过的意外事件。 “不能预见的原因”所致的意外事件与疏忽大意的过失的相似之处,二者都是行为人对有害结果的发生没有预见,并因此而发生了这种结果。但是,它们更有着原则的区别:根据行为人的实际认识能力和当时的情况,意外事件是行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不可能预见,不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疏忽大意的过失则是行为人对行为发生危害结果的可能性能够预见、应当预见,只是由于其疏忽大意的心理而导致了未能实际预见。因此,根据行为人的实际能力和当时的情况,结合法律、职业等的要求来认真考察其有没有预见的原因,对于区分意外事件与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至关重要,这是罪与非罪的原则区分。例如,某汽车司机在雨夜行车,从一塑料布驶过,压死了塑料布下的一个精神病人。司机以为塑料布下是附近农民的稻谷,在当时的情况下他不可能预见到有人在雨夜躲在公路的塑料布下,这就属于意外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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