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张凭证上出现这样的分录,借贷然后又借又贷,是不是不对,请大家帮我确认一下,谢谢!我是指格式哈
借: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在一张凭证上出现这样的分录,借贷然后又借又贷,是不是不对,请大家帮我确认一下,谢谢!我是指格式哈
借: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该说不规范,格式是不对的,但分录没错
会计凭证不同经济业务不能多借多贷,只能一借多贷或一贷多借,同一经济业务才允许多借多贷
这张凭证应该是两张销售发票,属两笔经济业务,形成了多借多贷.应该合并填写
凭证科目等都没有错 但不应该在一份凭证上面这样制 应该将它们汇总做成一份凭证
借: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即可
因为那样就违反了记账规则(多借多贷了)而且太繁琐 不需要这样 要改正
嘿嘿分录是正确的,格式应该是这样的借:库存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
1、格式不对。
2、正确的做法是将销售汇总,分录如下:
借: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说句不文明的话:这叫脱了裤子放屁!
从这套凭证来看,是把两张发票的销售分开做了,完全没必要啊,应该汇总,
假如一个月有万把张销售发票,出纳这么做凭证,我作为科长来审核凭证会吐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