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发信息网

房产业主变更

答案:2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24 15:31
  • 提问者网友:风月客
  • 2021-01-23 19:06
夫妻办理离婚以后,原来一套夫妻共有房产(房产证上是双方的名字)要改为其中一方的名字,去掉另一方的名字,应该如何办理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由着我着迷
  • 2021-01-23 20:34
房产证上去掉一个人的名字有以下两种方式:
一种是采取过户赠与的方式,一种是采取过户买卖的方式。
  过户赠与的方式要到公证处进行公证,过户买卖方式无需公证。两种方式都要缴纳一定的房产证登记费和房产过户手续费,登记费都是80元,手续费赠与方式按2元每平方计算,买卖方式按6元每平方计算。此外,房屋买卖和房屋赠与都要缴纳税款。
  一般情况下,过户办理需要携带的材料有: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初时办理房产时的相关材料,出让人婚姻状况证明。无论是赠与,还是买卖方式,双方必须在场或有委托人在场。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走死在岁月里
  • 2021-01-23 20:54
业主是指房屋物业的产权人,他具备房屋的是使用权、所有权,但是不具备土地的所有权。业主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可以是本国公民或组织,也可以是外国公民或组织。   物业与建筑上讲的业主本质上是一致的.都是指物业(产权)所有者.房屋租赁人不是业主.   但是必须区别:建筑市场上房屋开发商.投资商不一定是业主,理由是:   1他们不是最终的产权所有人;   2他们充当甲方角色是以产权转换赢得利益.   因此,建筑施工合同中使用发包人(甲方)而不使用"业主",正是基于此.   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规定: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我要举报
如以上回答内容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点此我要举报以上问答信息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