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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问我如果卖了经济适用房单位还给我住房公积金吗?

答案:3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10-12 09:04
  • 提问者网友:
  • 2021-10-11 17:28
问问我如果卖了经济适用房单位还给我住房公积金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孤独的牧羊人
  • 2021-10-11 17:51
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是一样的,都会有房产证,如果是经济适用房,会在产权证上附注一栏写明是经济适用住房。根据相关规定,经济适用房在取得房产证5年以后才能上市交易,交易时还要缴纳土地收益金。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鸠书
  • 2021-10-11 19:02
国家一直有政策,已经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不能再购买其他住房。你可以在你的经济适用房取得房产证5年以后,向房管局缴纳土地收益金,将你的经济适用房变成全产权的商品房,你就可以自由买卖了,也就不用受经济适用房相关政策的约束了。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祝您生活愉快。
  • 2楼网友:鱼芗
  • 2021-10-11 18:38
已有一套经济适用房不可以再以自己的名字购买商品房,如果以自己名字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就要收回,只要是以自己的经济适用房户口单位上的任意一人的名义购买商品房就要收回经济适用房,如果自己父母户口不在自己们的户口本上,可以以父亲名义购买商品房,不过不能过户到自己的名下,只要过户到自己名下,经济适用房也要收回。总之,一旦拥有了经济适用房就不可以有以自己名字出现的第二套房,不管这个第二套房是什么性质的。不过可以先以父亲名义把那个商品房买下来,然后等经济适用房可以自由上市交易的时候卖掉,那个商品房就可以是自己的名字了。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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