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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的赔偿权利有什么?需要提供什么资料索回损失

答案:2  悬赏:2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05 21:59
  • 提问者网友:藍了天白赴美
  • 2021-03-05 04:47
去年三月份左右我的朋友的爸爸在人行道附近被壹辆出租车撞至右脚粉碎性骨折,左手手臂和小指骨折,头部破损缝了五针。当时已签调解书,出租车车主负全责,治疗费全付。但对方要求私下签一份受害者痊愈后退回叁仟元的作作损失费的协议(由于朋友当时担心伤者伤情,且没有什么自我保护意识,所以已签)。受害者本身有病,这次事故导致病情加重,用药加大,这些是否列入赔偿范围。受害者有什么赔偿权利?需要提供什么资料索回损失?请专业人事给予指点。谢谢!祝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底特律间谍
  • 2021-03-05 05:45
交通事故赔偿依据的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规定进行,肇事者全责所有的合理费用都应该赔偿。什么是不合理,举例:骨折跟感冒没有关系不该赔,皮肤病、心脏病等加剧了那就需要司法鉴定,鉴定意见说该赔则赔。受害者病情加重见仁见智,最好不要提与赔偿有关的事。
   受害者需要举证证明因交通事故导致病情加重相关材料,被法院采信才能索回损失。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规定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辅助器材、器具等费用、鉴定费。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渡鹤影
  • 2021-03-05 06:03
你好! 1、 受害人如确因事故导致病情加重,用药加大,就增加部分的可要求加害人赔偿。2、 受害人可以要求加害人赔偿下列费用: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如造成受害人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3、 需要的资料,请咨询当地律师。 如果对你有帮助,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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