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提前三十天申请辞职了,但公司领导不批准啊
答案:2 悬赏:2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07 19:42
- 提问者网友:孤山下
- 2021-02-07 14:30
怎么办?可不可以自己走了?自己走了,不发我工资怎么办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酒醒三更
- 2021-02-07 15:32
注意,你要发的是辞职通知,而不是申请(这两者法律性质不一样) 我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324号)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这是《劳动法》赋予劳动者自主选择职业的权利,是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通常称之为“辞职权”。劳动者行使辞职权时,只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即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经过用人单位同意30天期满劳动合同正式解除。 劳动者行使辞职权时应当注意两点:一是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或用人单位支付了培训费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约定承担赔偿责任;二是提前通知的日期要符合法律规定,否则用人单位可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你的辞职通知符合法定的形式和时间,那么三十天后无需经用人单位同意,劳动合同就正式解除。如果用人单位克扣工资或无故拖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狂恋
- 2021-02-07 16:06
申请劳动仲裁是需要证据的,我建议你,除了递交书面辞职信外,还要发一份离职申请邮件(包括你要求的社保转移,公积金提取等等)到你领导与你日常交接工作的邮箱中,如果真发生仲裁,这个也是证据之一。另外你递交书面辞职报告的时候,有没有其他人在场? 其实,根据劳动合同法所讲,只要职工提前了30天向单位提出辞职,30天后无论单位批准还是不批准,都可视为已履行法定程序。而事实上,很多员工递交了辞职报告后,即使单位没批准,也没达到30天,他都已经走了,而单位也不能做得了什么来约束员工
我要举报
如以上回答内容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点此我要举报以上问答信息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