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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补偿金的计算问题

答案:2  悬赏:5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28 20:29
  • 提问者网友:沉默的哀伤
  • 2021-02-27 23:54
您好。我于90年起在一私企工作(普通职工),当年39岁。工作一直至今。今年62岁。未签过什么合同,也未买过任何保险。今年公司欲遣散老年职工。请问我这种情况劳动补偿金(遣散费)应该如何计算?谢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鱼芗
  • 2021-02-28 00:13
首先,企业的这个行为是违法的。
其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所以,企业解除你的劳动合同属于违反解除,应双倍赔偿。还要补交社保。
补偿金的计算要根据你被遣散前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多少来决定以及根据公司遣散你的原因决定。
你现在只需要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就可以了。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一秋
  • 2021-02-28 01:16
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包括所有的工资性的收入,不仅仅指基本工资或合同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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