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销售的职责应与处理销货交易的其他职责相分离,为什么能够证明发生认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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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4-07 17:01
- 提问者网友:暮烟疏雨之际
- 2021-04-06 20:28
记录销售的职责应与处理销货交易的其他职责相分离,为什么能够证明发生认定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梦中风几里
- 2021-04-06 21:58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记录销售的职责应该与具体处理销售交易的职责相分离,也就是记账和具体执行业务活动相分离。这个可能和存在、发生认定相关,因为如果不分离,具体处理销售交易和记录销售是同一人负责,则有可能该销售交易根本没有发生,但是为了粉饰经营业绩,就虚列销售交易,将根本没有发生的销售交易记录在账簿中,同时伪造相关原始凭证,所以和存在、发生认定有关;另外就是与计价和分摊、准确性有关,比如还是上述那种情况,他可能记录了,但是记录的金额少了,也就是说这个员工可能不敢把销售的所有款项都贪污了,贪污部分,所以和金额有关,即计价和分摊、准确性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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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持酒劝斜阳
- 2021-04-06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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