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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交保险怎么赔

答案:1  悬赏:6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03 17:31
  • 提问者网友:箛茗
  • 2021-02-02 19:31
公司不交保险怎么赔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一秋
  • 2021-02-02 20:20
问题一:公司不交保险怎么办 准备证据,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去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如下郸偿
1.双倍工资,3个月
2.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如果打算离职,那么还可以要求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3.补交4个月社保问题二:单位不交保险,如何要求其补偿 公司应该为你缴纳的是社会保险,包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险。你完全可以要求公司为你补缴自工作以来的社保,社保是由单位和个人按比例共同承担的,单位占大头,个人占小头,当然公司为你补缴,该你自己出的部分还是要交给公司的。如果你原来的签署的劳动合同明显抵触劳动法,自然是无效的。而且你手上没有劳动合同也是没有关系的,你和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这段期间你要有意识的搜集证据,如工资卡、条(最为重要)、考勤记录、工作证、人证物证等等,以书面材料为重。你可以公司不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离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补缴社保,并可以得到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你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你可以和公司来协商,若协商不妥则向单位所属的劳动保障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但社保一定是为你建立社保账户补缴,而不是发现金给你。问题三:公司不交保险,该如何要求赔偿?期间医药费是否可以要求报销? 你好,根据你的提问,作如下回答:
1、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劳动者参保,如果
(1)劳动者因工负伤,劳动者可以自工伤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当地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的,按规定的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
(2)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当地政策应当享受的医疗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
注意:工伤的医疗费可以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但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药费只能要求公司报销国家规定的诊疗项目和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费用。
2、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现有劳动条件,劳动者不愿意续签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除此之外,不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都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所以公司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3、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所以,公司应当支付你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以上意见,供你参考,若有疑问,请给我留言。
参考资料: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问题四:公司不买社保怎么赔偿 1、不合法,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律规定的强制义务,是由单位和个人按比例共同承担,单位占大头,个人占小头,所谓协议书本身就是川法国家规定的,它是无效的。你可以要求单位给你补交社保,如果单位不同意就向单位所属的劳动保障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通过这个途径办理肯定是单位给你补交社保,一般不会现金赔偿。
2、当然,公司无权这么做。你同样可以向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问题五:公司不买保险,不签合同应该赔偿多少? 我来回答你的问题:
你的第一个问题,回答是肯定的,按照新的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之内没有签订的,一年内支付双倍工资,计算公式是:(工期*2-1)*基本工资=应当给付的月工资,其中,基本工资按照同等岗位的工资计算,而不是试用期的工资,你的情况,大概就是1200。
第二问已经在第一问中明确说了。
第三问,关于保险我不是很熟,劳动合同法规定比较简单,就是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买保险,那么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你的情况,补偿金是一个月的工资。至于赔偿保险费用,似乎没有这方面的规定,你可以查找相关的法规,对不起我对保险法知道的比较少。
第四问,回答是不可以,因为没有法律支持,按照我国贰精神赔偿规定,唯有造成人格权的损害,方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这点是没有异议的。问题六:公司不签合同不买社保怎么赔偿 公司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属于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内容,劳动者可以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和补缴社保。若不支付,可以反馈到公司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
公司不给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从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资。
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作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若劳动者无过错情况下,用人单位属于违规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余下全文>>问题七:公司不交社保,离职时能要求赔偿吗 社保申诉只能要求单位补缴,单位缴费部分是要上缴社保统筹的,不是给你给人的,所以不支持现金补偿。问题八:公司不买保险怎么办? 从公司和你订立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开始胆公司就应该给你上社保,这样的拖延是违法行为。你可以像你们当地的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投诉,也可以提起行政仲裁或者直接起诉,要求公司立刻为你购买社保并且补缴之前未缴纳的部分。
顺便说说1楼的便宜。你所在公司的行为严格说来也是违法的。如果说满了3年就给你上社保,并且把之前的补上,那还好说。如果不补的话,你也可以要求公司补缴。问题九:我们公司不签劳动合同不交保险,我应该怎么办。。。 不签合同 可以视为签订不固定期限合同 不买社保属于违法 找劳动仲裁 不要钱的问题十:单位不交保险,如何要求其补偿 公司应该为你缴纳的是社会保险,包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险。你完全可以要求公司为你补缴自工作以来的社保,社保是由单位和个人按比例共同承担的,单位占大头,个人占小头,当然公司为你补缴,该你自己出的部分还是要交给公司的。如果你原来的签署的劳动合同明显抵触劳动法,自然是无效的。而且你手上没有劳动合同也是没有关系的,你和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这段期间你要有意识的搜集证据,如工资卡、条(最为重要)、考勤记录、工作证、人证物证等等,以书面材料为重。你可以公司不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离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补缴社保,并可以得到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你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你可以和公司来协商,若协商不妥则向单位所属的劳动保障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但社保一定是为你建立社保账户补缴,而不是发现金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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