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已经签了,合同期没到,我想走人,违约金是2000,但是我不想给他。
大家能说详细点吗?谢谢啦
劳动合同已经签了,合同期没到,我想走人,违约金是2000,但是我不想给他。
大家能说详细点吗?谢谢啦
关键是你的劳动合同是什么时候签订的。如果是2008年1月1日后签订的,适用《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赔违约金,如果你就这样走了你去别的单位是不能进去的。因为你还有合同在身。
1、如果劳动合同中已约定了违约金,你不按规定离职,是要支付的.(前提是公司规定的违约金是否合理),
2、劳动未到期,自动提出离职,也等同于你自已放弃了可以得的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满一年以上有)
3、除非你以《劳动合同法》第38条中的情形向公司提出辞职,是可以拿经济补偿金的。
按劳动法, 现在没有违约金一说
但是还是要看单位
如果你的单位是事业, 国企,外企, 那么建议你还是走正规程序, 免得留下后患, 2000也不多, 如果造成不良影响, 会影响你在之后的就业
如果你的单位是私企, 那么还要看你是否把档案户口之类的跟单位挂钩了, 如果是的, 那么也别心疼那个钱了, 早晚要求到别人拿户口档案, 早晚要出的.
如果你什么也没有挂在单位, 那么轻松了, 走了也没什么.
还有就是, 如果你怕有不良后果, 又很想剩下钱, 那么仔细看看劳动法, 看看你的合同是不是有效合同, 因为现在劳动法规定没有违约金, 只有培训费, 就是你在公司接受培训不到合同期走的话要返还培训费给公司. 而公司开除你才要给你赔偿金. 如果你占理, 那么到劳动仲裁部门去提交资料, 他们会维护你的权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