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有那样难吗?
答案:4 悬赏:4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6-04 10:37
- 提问者网友:风月客
- 2021-06-04 00:00
我在一家超市工作,但前不久工司下达了不能辞工的文件,在这之前我已递交辞职信,但至今没得到批准,我想知道这是否符合劳动法相关规定?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逃夭
- 2021-06-04 01:18
随便找个借口(说家里有事也可以),提前30日向单位递交书面的辞工书就可以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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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我住北渡口
- 2021-06-04 03:21
现在的企业有几个是按法律来的,除非是那些正规的大企业,国家的法律还是有约束力的。
就是不知道你们的那个超市是正规的还是私营的,正规的就按正规的来处理,提前30天交辞职信就OK,如果到时候不放人,你就请假吧,请个长假,看他怎么样?
要是不是正规的,那更好办,拿了工资直接闪人就好了。
- 2楼网友:天凉才是好个秋
- 2021-06-04 03:03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 3楼网友:逐風
- 2021-06-04 02:18
你单位的规定,说句不好听的就是扯D,我国劳动法规定,只要提前30天提出辞职就可以(临时工3天)就可以,如果你单位的规定有背于法律的规定,就是废纸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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