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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婚前男方有房子,女方没,女方要求房子户主写上她的名字才能结婚,这个现象多吗?合理吗?

答案:6  悬赏:8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06 23:23
  • 提问者网友:原来太熟悉了会陌生
  • 2021-03-06 20:06
我性格老实,绝不会有外遇的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低血压的长颈鹿
  • 2021-03-06 20:38
你好根据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属于婚姻前的各方自行所有,婚后的所有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因此,你的这个女朋友要求在房子上写上她的名字,就是想在与你结婚过日子的道路上多加一层保障,但是这种说法太过于牵强了,如果是真心相爱,怎么会在乎原本不属于自己的财产?,还没有结婚就已经在为自己的后路着铺垫,还没有结婚就已经开始在控制一切,你自己真的要好好的三思而后行了,这根本就不合理,不合理的地方就是将属于你本人的财产变为她有一半的财产,试问,你给彩礼钱了吗?结婚家具要花钱吗?如果花钱,建议打死都不要给,难道你想做东吴的孙权赔了夫人又折兵?
分析1:你和她感情好,一辈子在一起,但是以我看来家里以后她说了算!。
2:你们感情因为原因最后破裂,她将你赶了出去,为什么呢?因为她是女的,没地方住,再加上要你赔精神损失费和青春损失费,外加赔款,房产证上有她的名字,从法律上你能赶她走么?她外加不泼死你!。
3:根据中央电视台法制频道的实际例子,只要是婚前的财产以正常手段过户或增加到婚后另一方的,法律一般保护不了,你不同意为什么要加上她的名字?你能证明房子是你一个人的不是为了买来夫妻二人结婚的?
4:她和你要破裂的时候悄悄房子过了户再卖了,你哭爹去!。
5、我也借你一脚用下,看不下去了!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woshuo
  • 2021-03-07 02:35
现在这现象多不多不知道,不过正在增多是毫无疑问的。而且这想法听着就让人不想结婚了,根本上就是扭曲的婚姻观,有何合理可言?
  • 2楼网友:孤独入客枕
  • 2021-03-07 01:43
那你得先思考下女方这个要求的出发点是什么。 如果你们有一定的了解而且有感情的话,作为男人我觉得这个要求也不是很过分!
  • 3楼网友:酒安江南
  • 2021-03-07 00:29
户主去世、户主不是房屋产权人的话不需要变更;是产权人的话需要根据继承法和房地产法等规定先办理公证、之后才能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如下:   户主(房主)死后其所有法定继承人集体协商好,选定其中一人为房产继承人,其他人放弃继承;然后一起带着身份证明、户口本、房权证、死亡证明等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取得公证书;之后,继承人带着继承房产公证书、房权证、身份证等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
  • 4楼网友:鸽屿
  • 2021-03-06 23:11
不同意一楼的说法。 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准,只要写上她的名字就有她一半,属共同共有。 合理不合理,不好说。愿打愿挨的事,只有你自己好判断。 你说你老实,绝不会有外遇,谁担保?用你的房子的一半担保行吗?
  • 5楼网友:摆渡翁
  • 2021-03-06 21:57
既然你都觉得你性格老实绝对不会有外遇,你怕什么? 你怕女方以后跟你离婚分掉你一半房子? 首先,你的房子如果是婚前已经全款购买了,你在购买时是需要未婚证明的。你拿着你的未婚证明买的房子,就说明跟你老婆没有任何关系,即使加了她名字,以后你只需要在法庭上出示附在购房合同中的未婚证明即可。除非你老婆有证据证明你买房时她给了你一大笔钱。 第二,如果你的房子现在还未还清贷款,那么以后你们结婚了,你们夫妻二人需要一起承担你的贷款,不要说贷款从你一个人的工资卡里面扣,还贷期间你钱少了,还拿你老婆工资卡里的钱吃过饭呢,你说是不是?这就说明你老婆也支持了这套房的还贷工作,所以房子有她一份天经地义。 第三,既然你对自己绝对不会外遇有信心,那只能是你老婆外遇。你老婆外遇,她是过错方。分财产时肯定会偏向你才对。 综上,你加不加你老婆名字,你的财产都不会受损。除非你自己外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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