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男)随便进入女生宿舍。还口声说是:我跟你们说过啦我会去检查!!!!
是否侵权。犯法????
老师(男)随便进入女生宿舍。还口声说是:我跟你们说过啦我会去检查!!!!
是否侵权。犯法????
侵权,他只是和你们说过,但并没有通过你们允许
1,非法入侵住宅
2,故意伤害他人
3,毁坏财物。
其中,非法入侵住宅是与2 3构成牵连罪
2,3单独分别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前提是伤害及毁坏的财物达到刑法规定的标准,2罪数罪并罚。
相关条文: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至于非法入侵住宅,我国刑法没有规定非法入侵住宅罪,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不要主观臆断
不会犯法,因为这是老师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