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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诺华公司与新加坡金鼎公司于1999年10月20日签订购买52500吨饲料的CFR合同,诺华公司开出信用证,装船

答案:2  悬赏:6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22 05:43
  • 提问者网友:欺烟
  • 2021-03-21 11:12
我国诺华公司与新加坡金鼎公司于1999年10月20日签订购买52500吨饲料的CFR合同,诺华公司开出信用证,装船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底特律间谍
  • 2021-03-21 12:22
1、途中烧毁的饲料损失属部分损失,应由收货人承担。但是,CFR条款由收货人负责投保,因此,如果收货人为货物投了保险,那么,实际上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
2、途中湿毁的饲料损失属共同海损,应由收货人和船方共同承担。因为是失火而采取的必要施救措施所致的损失,所以属于共同海损,而共同海损应有相关利益方共同承担。
3、诺华公司不可以向承运人追偿由于饲料价格下跌造成的损失。因为承运人负责的是把货物安全地运送到目的港(或目的地),对于路途中所用时间是不能够完全控制的,因此,因为货物迟期到港并不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收货人拿到承运人为托运人做倒签提单的证据,则可以追究承运人的这一违法行为。
4、如果承运人遭到收货人追究倒签提单的责任而遭受损失,那么承运人可以向托运人金鼎公司追偿责。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洎扰庸人
  • 2021-03-21 13:58
第三题应该是可以的,因为承运人延迟装船,还倒签提单,所以诺华公司可以向承运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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