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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迟迟未放款,卖方要求支付违约金,怎么办

答案:2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23 09:54
  • 提问者网友:听门外雪花风
  • 2021-01-22 15:52
公积金贷款迟迟未放款,卖方要求支付违约金,怎么办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冷風如刀
  • 2021-01-22 16:13
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走死在岁月里
  • 2021-01-22 16:31
一、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放款时间超过双方购房合同里约定的,要赔偿违约金的,如果购房合同里没有相关放款时间约定的,双方可以协商的。 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违约金是没有具体限额规定,但合同法中有这样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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