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发信息网

特种设备什么情况下型式试验免评审

答案:4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22 08:43
  • 提问者网友:太高姿态
  • 2021-02-22 02:58
特种设备什么情况下型式试验免评审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举杯邀酒敬孤独
  • 2021-02-22 03:15
在近期做过类似的产品(比如最近半年做过QD100t的桥式起重机的型式试验,已经通过工厂评审了,现在又做了QZ100t的抓斗桥式起重机的型式试验,就可以以书面的形式向北起所申请免去工厂评审),而且还要看你的产品是A级制造许可还是B级和C级,A级才向北起所申请,BC级向当地市质监局申请就可以了。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痴妹与他
  • 2021-02-22 06:09
根据《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试行)》国质检锅[2003]174号文,第五章第二十七条: 取证单位制造特种设备的种类、类型、型式增加或变更时,制造场地或质量管理体系变更时,应当及时报告原受理机构,由受理机构根据不同情况,确定按照以下一种方式处理:   (一)取证单位制造特种设备的类型、型式、规格增加或变更,但其增加或变更后的设备仍在原取证产品覆盖范围内的,取证单位应将产品送交第十四条规定的型式试验机构进行产品变更项目的型式试验,合格后即可制造该产品;   (二)取证单位制造特种设备的类型、型式、规格增加或变更,其增加或变更后的设备超出原取证产品覆盖范围的,如受理机构审查确定取证单位原有基本条件或质量管理体系仍能保证新产品质量的,取证单位应将产品送交第十四条规定的型式试验机构进行产品变更项目的型式试验,合格后即可制造该产品;   (三)取证单位制造特种设备的类型、型式、规格增加或变更,其增加或变更后的设备超出原取证产品覆盖范围的,如受理机构审查确定取证单位原有基本条件或质量管理体系不能保证新产品质量的,受理机构可以要求对存在差别部分补充进行评审,取证单位除将产品送交第十四条规定的型式试验机构进行产品变更项目的型式试验外,还应约请第十五条规定的评审机构进行补充评审,经受理机构审查合格,换发新的《制造许可证》后,方可制造该产品;   (四)取证单位制造场地或质量管理体系变更,如受理机构审查确定其变更不影响产品质量的,取证单位可以继续制造许可范围内的产品;   (五)取证单位制造场地或质量管理体系变更,如受理机构审查确定其变更将会影响产品质量的,取证单位应约请第十五条规定的评审机构进行补充评审,经受理机构审查合格后,取证单位可以继续制造许可范围内的产品,审查不合格的,不得继续制造;   (六)取证单位拟增加或变更制造特种设备的种类时,应当按照《目录》明确的许可方式和第三章规定的程序,另行申请相应的制造许可。 请根据以上条款经行相应的向相关管理部门申请免评审。
  • 2楼网友:深街酒徒
  • 2021-02-22 04:55
你好! 根据《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试行)》国质检锅[2003]174号文,第五章第二十七条: 取证单位制造特种设备的种类、类型、型式增加或变更时,制造场地或质量管理体系变更时,应当及时报告原受理机构,由受理机构根据不同情况,确定按照以下一种方式处理:   (一)取证单位制造特种设备的类型、型式、规格增加或变更,但其增加或变更后的设备仍在原取证产品覆盖范围内的,取证单位应将产品送交第十四条规定的型式试验机构进行产品变更项目的型式试验,合格后即可制造该产品;   (二)取证单位制造特种设备的类型、型式、规格增加或变更,其增加或变更后的设备超出原取证产品覆盖范围的,如受理机构审查确定取证单位原有基本条件或质量管理体系仍能保证新产品质量的,取证单位应将产品送交第十四条规定的型式试验机构进行产品变更项目的型式试验,合格后即可制造该产品;   (三)取证单位制造特种设备的类型、型式、规格增加或变更,其增加或变更后的设备超出原取证产品覆盖范围的,如受理机构审查确定取证单位原有基本条件或质量管理体系不能保证新产品质量的,受理机构可以要求对存在差别部分补充进行评审,取证单位除将产品送交第十四条规定的型式试验机构进行产品变更项目的型式试验外,还应约请第十五条规定的评审机构进行补充评审,经受理机构审查合格,换发新的《制造许可证》后,方可制造该产品;   (四)取证单位制造场地或质量管理体系变更,如受理机构审查确定其变更不影响产品质量的,取证单位可以继续制造许可范围内的产品;   (五)取证单位制造场地或质量管理体系变更,如受理机构审查确定其变更将会影响产品质量的,取证单位应约请第十五条规定的评审机构进行补充评审,经受理机构审查合格后,取证单位可以继续制造许可范围内的产品,审查不合格的,不得继续制造;   (六)取证单位拟增加或变更制造特种设备的种类时,应当按照《目录》明确的许可方式和第三章规定的程序,另行申请相应的制造许可。 请根据以上条款经行相应的向相关管理部门申请免评审。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
  • 3楼网友:怙棘
  • 2021-02-22 03:36
首先你的产品不明确。我们回答的问题很难具体。 一般按照相关TSG规范,除非不是强制性要求型式试验的产品,可以免除型式试验。比如:压力管道元件的阀门铸件产品。 其余的需要强制性型式试验的产品,都是无法免除型式试验的。 很多型式试验,都是附带评审的。比如:压力管道元件直埋夹套管,比如:起重机械的随车起重机等等。 雨正咨询.专业的特种设备许可证咨询机构.我们致力于提供特种设备许可证办理的一站式咨询服务.关于特种设备取证更详细的内容可以百度搜索"南京雨正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要举报
如以上回答内容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点此我要举报以上问答信息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