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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未经其他股东书面同意,股权质押是否有效

答案:2  悬赏:6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04 00:12
  • 提问者网友:动次大次蹦擦擦
  • 2021-03-03 05:08
股权质押未经其他股东书面同意,股权质押是否有效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蓝房子
  • 2021-03-03 05:51
《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担保法》第七十八条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不登记不产生质押效力。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患得患失的劫
  • 2021-03-03 07:10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 第七条 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三)质权合同; (四)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下同);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所以工商机关的股权质押登记时并不要求公司作出说明或经董事会同意。 但是,作为担保的一种,还要要看你们的章程中有没有对此有特别规定,如果有特别规定,应该符合章程中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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