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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卖房子时,收了买方2万定金,口头约定2月5日交付房价余款(未签书面买房协议),但是到期对方未交余款,

答案:3  悬赏:6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03 07:22
  • 提问者网友:送舟行
  • 2021-03-02 20:43
我卖房子时,收了买方2万定金,口头约定2月5日交付房价余款(未签书面买房协议),但是到期对方未交余款,说钱不够,不买了,并想要回定金。明显是买方违约,但是我们没签书面协议,有什么法律武器可以维护我的正当权益吗?是不是我必须把2万定金退给他才能再把房子卖给其他人?明显是买方违约,逾期不交款,但是自己吃亏就在于没签协议,我不想给他退定金,这样违法吗?谢谢了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孤独的牧羊人
  • 2021-03-02 21:07
先要明确2万是订金,不是定金,定金是作为首付的一部分了,没有书面协议那对方不买,你钱必须要退的,法律上也是不支持你的,就算是定金,一般法律上也是支持买方,何况你没书面协议。你的这情况就算没退,也可以另行出售,不存在涉及法律层次的一房两卖,不过还是先协调好在另行出售,避免客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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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洒脱疯子
  • 2021-03-02 22:58
有不是你的钱,你凭什么不退,还有脸在这里发贴问
  • 2楼网友:冷風如刀
  • 2021-03-02 21:21
你可以按降价的价格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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