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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住院期间,在医院遭到外来人员的殴打医院有责任吗?

答案:2  悬赏:7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27 18:35
  • 提问者网友:放下
  • 2021-02-27 00:32
有律师朋友请帮忙回答一下

由保卫人员领他去报案当时患者住在四楼,保卫在一楼,方知下楼的几个人把他打了,但是第二天也没见警察来,但他找各种理由不去,这是患者由陪护者从病房出来:在医院挨打医院得负责,医生问怎么回事,才找医院,医院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医生立即给该患者缝合伤口,出院后又找医院说,四楼值班医生听到声音出来时,患者说已经报110,只看见几个人下楼.此说法有道理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动情书生
  • 2021-02-27 00:51
应该是负责的,但是应该是负有限责任的吧。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枭雄戏美人
  • 2021-02-27 01:23
患者与医院已经形成合同关系,医院有已无保障患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别是在非探视时间,外来人员进入病区医院有过错,因此医院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 回答者: 北京的刘律师 - 同进士出身 七级 6-3 21:5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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