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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与单位无劳动合同被辞退问题

答案:2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20 16:09
  • 提问者网友:刺鸟
  • 2021-03-19 21:37
您好,韩律师,我是2010年9月在本乡乡政府工作的临时工.于2013年6月28日被部门负责人辞退,如今已工作快3年了!我想咨询下像我这样的情况我可以向乡政府提出补偿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等灯
  • 2021-03-19 22:03
我不是韩律师,但可以简单回答您的问题。不知道您有没有同乡政府确定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您有没有可以证明同乡政府有劳动关系的证据。再者,乡政府辞退您,有没有合法理由。如果乡政府没有同您签订过书面劳动合同,而您在乡政府已经工作了两年多时间,按法律规定应视为用人单位也就是乡政府与您已订立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如果没有法定理由而辞退您,是必须给予您赔偿的。但是,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您应当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仲裁,您得抓紧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追索。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不想翻身的咸鱼
  • 2021-03-19 22:13
虽然是临时工,没签劳动合同,但还是是劳动者,和单位有事实的劳动合同关系,你的合法权利照样被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保护。 劳动合同法规定,工龄超10年的要转为无固定期限合同,意思就是说你想干多久就干多久,除非你自己提出辞职,否则单位不能辞退你。 如果你现在也不想干了,可以要求单位补偿,一年工龄补偿一个月工资,16年工龄就是16个月工资,你的补偿工资标准可以根据你们单位同岗正式工人的平均工资计算。社会保险单位必须给你补交,否则劳动监察部门要罚它的款。这种事情,你最好还是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咨询一下,心里有底些。 祝你顺利。 某政法大学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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