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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多年不管不问,老人去世后又来争财产,请问这钱该给吗?

答案:4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09 04:45
  • 提问者网友:你挡着我发光了
  • 2021-03-08 10:19
奶奶一直是我爸爸养,20多年大伯只是每年看奶奶两次,一次给100元。
奶奶一直有高血压多年,最后在床瘫痪三年,都是我爸爸跟姑姑照顾,瘫痪三年他也是每年看个两三次,一次给奶奶一百元。医药费啥的全是我爸爸拿,他不掏一分钱。养老人天经地义,我爸爸自己拿也不屈。
奶奶没有财产积蓄,去世后也没啥纠纷。几年后村里分钱,有奶奶的8万元,大伯想要他那一份。
20多年不闻不问,奶奶去世了又来争财产。
请问朋友们,这钱该给吗?
不给他的话,走法律渠道能赢吗?

我今年都快30岁了,我记事起大伯就跟我爸爸和姑姑们不来往,20多年我都没见过他几次,基本上是没有赡养,也从没负担过赡养费,以及住院时的医药费。
现在他天天找村委会的来说和,想要他的那一份,也就是钱的六分之一。
村委会的意思是,给他一份,别伤和气。但是凭什么给他,已经撕破脸了,还谈什么伤不伤和气。
走法律程序,是不是他基本上拿不到钱?或者拿一点?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动情书生
  • 2021-03-08 11:08
村里分的钱应认定为你奶奶的遗产。
  如果你奶奶没有留有遗嘱,你大伯、姑姑和你爸爸都有继承的权利。
  你奶奶实际由你父亲抚养,继承时可以多分,你大伯没有实际照顾,分钱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法律依据:《继承法》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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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末日狂欢
  • 2021-03-08 13:22
你好! 《继承法》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建议协商解决,不要因为钱财伤了感情。 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 2楼网友:低血压的长颈鹿
  • 2021-03-08 13:00
如果是属于遗产范围,是可以要求分的,这是他的权利,不能剥夺。但是也要考虑到他平时所尽的赡养义务的多少,再考虑少分或者不分的问题,这才符合我国继承法的规定。
  • 3楼网友:摆渡翁
  • 2021-03-08 11:53
对于你的描述不影响法定的继承,但是对于未尽到赡养义务的,可以主张少分或不分,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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