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赠予女方一套房屋,写了协议,并且做了公证。
该房屋是小红本,虽然已住了两年多,但现在还没有办理手续。
现在男方意外身亡,男方的两个孩子要求继承该房屋,还说公证无效。
我想问下,这样的房屋,赠予合法吗?女方有权得到该房屋么?谢谢大家,很急,拜托!
男方赠予女方一套房屋,写了协议,并且做了公证。
该房屋是小红本,虽然已住了两年多,但现在还没有办理手续。
现在男方意外身亡,男方的两个孩子要求继承该房屋,还说公证无效。
我想问下,这样的房屋,赠予合法吗?女方有权得到该房屋么?谢谢大家,很急,拜托!
我来回答:
1、赠予公证的前提是办理变更手续才能生效,有了赠予公证书,不办理手续,是不受到法律保护的。
2、赠予的变更需赠予人与受赠人同时到相关部门共同申请变更。
3、产权人故后,在法律法规上都是有依可寻,有法可依的,必须办理继承公证手续,才能办理财产的转移手续。
结论:你所手上的赠予公证书因没有履行合同,没有与原赠予人和受赠予人共同到相关部门申请办理财产的变更手续,赠予人又因意身亡,你的受赠予财产没有受到法律保护,你的赠予公证书因此而没有生效。结论为赠予公证书无效,该房产理应办理继承公证及相关的转移手续。(继承人将由其父母、配偶、子女等先后顺序享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