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进一电子厂一个月零几天,进厂签定劳动合同是和人力资源签定的,试用期
为1-2个月,合同又没有给我一份,我是做SMT印刷,规定是在插框前,需要进行
印刷面的检查进行擦拭,看是否有异物,我由于是刚进入哪个厂,什么都不懂,
刚开始让我学了十多天的泛用机,过后就把我调到开印刷机,领班找了一个人带
了我大概一两个小时吧,我就单独上岗了,(按照正常情况是需要老员工带一个
星期还要看情况才能上岗)我开印刷机开了十多天,前十多天还没什么大事,过
后有一天突然在印刷面上有个东西在插框时没有看见,就插进去了,最后把钢板
顶坏了,过后我们领导就以我没有在插框前,进行印刷面的检查进行擦拭,违反
作业指导书正确操作对我进行大过一次处罚(大过一次是罚款270元人民币),在
出事前我根本就不知道在插框前要对印刷面检查进行擦拭,也没人告诉我,也没
人教我,出事了领班和教我那师傅都说教过我的,把他们的责任全推到我的头上
,每个机台都有操作作业指导书,每天只要一上班就没有一点空闲的时间,也没
时间看,没有人指导看也有好多都看不懂,都只是摆设,领班多次找到我让我签
处罚单,我都以,我不知道要擦拭检查为由拒签,现在闹的很僵了,我辞职书也
交上去了,可他们不批,放在他们哪儿的,(那钢板本来就不怎么好加上我一顶
他们就换新的了,价格大概在一千多元吧,)
请问我应该怎么做啊,是签还是不签处罚单啊 我应不应该承担责任啊,单位记
一次大过就是270元,请大家谈谈你们的意见!
今天发工资我觉得给我们支付的加班费也有问题,我平时加班48小时,周末加班
68小时,支付给我加班费总共为859.11元,请问给我支付的加班费是正确的吗
我的工资结构是:本薪421.56+津贴107.31+全勤加给110+加班费859.41+夜班补贴
-带扣45=1605.28
我是10月9号进入哪个厂的,进厂就上夜班,天天上班,一天也没休息,大部分都
是12小时。这次发工资是发的10月份的工资,我在苏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