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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海口市龙华区的,他是临高的,要离婚去哪里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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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2-14 11:07
  • 提问者网友:战皆罪
  • 2021-02-13 12:56
我是海口市龙华区的,他是临高的,要离婚去哪里办手续?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愁杀梦里人
  • 2021-02-13 14:29
可以到海口市龙华区民政局或临高县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不想翻身的咸鱼
  • 2021-02-13 15:02
协议离婚的话,在夫妻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均可以办理离婚; 诉讼离婚的话,向对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即可。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协议离婚的话,就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夫妻双方一起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照片、离婚协议书到夫妻中任一人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 诉讼离婚的话,需要携起诉状及证据材料等到对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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