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万秉正一家库区移民,得移民款30000元,其有两个儿子万明、万青各分得15000元重新翻建房屋。万秉正与妻子李大英分别由大儿子万明及小儿子万清所赡养。由于当时二老不愿分开,所以二老一直都住在小儿子万清家,但由大儿子每年供其万秉正个人口粮,直到1999年万秉正病世,万明也就完结了对其老人的赡养义务。由于万明身患肺病,家庭条件不好,小儿子万青便其一个人担起了独自赡养母亲李大英的义务至今。 1990-2010期间,万明、万清于2002年再次符合国家搬迁制度,移民至荆门,现居住地。根据两家各自的房子所量,各自获得移民款大约40000元左右,由国家统一建房标准,各的新房一所。 2005年,大儿子万明由于肺病去世,留下房子一栋,由其妻子周秀及大儿子万伟,小儿子万鹏居住,至2008年周秀再婚,与其两个儿子都有了工作能力。由于周秀的再婚没有得到原来婆婆李大英的祝福,而因此而不和睦。周秀及其孙子万伟、万鹏都因为奶奶李大英的登门造访为找茬,将其赶出门,而不认奶奶李大英,并对恶言相向。因此李大英委托其小儿媳代其讨回其应得的多年赡养费,及其应得房产继承权,是否合理? PS1:由当地区法院受理此案件之房产继承方面,判决如下:李大英得其房产折合现金8000多元,(由物价证明其房子现值70000,本人认为误差过大。房子面积两层两室一厅,地理交通方便。)由于被告方有异议,继上诉至荆门市级人民法院。得到调解,以及顾其亲情,李大英以3000元补偿和解其遗产纠纷。 2:前面有提到,李大英几次到其大儿子家都遭其而言相向,甚至几近推攘,(李大英高龄90),小儿子曾因为对方对老人的过激言行而冲动向万伟动手,因周秀阻挡而伤其之,周秀检查用去医药费1500,现在让其返还。 (这条是否有反驳余地,本人反驳余地很小。) 这个案件调解书下达后是否还有回转余地,或者还有没有申诉的空间。因为李大英这方属于自辩,对方有专业律师,所以恳请帮忙求得公平的审判。 |
帮忙解决以下案例?
答案:2 悬赏:7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5-01 18:10
- 提问者网友:沦陷
- 2021-05-01 14:54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西风乍起
- 2021-05-01 16:31
汗,这是个啥啊?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廢物販賣機
- 2021-05-01 17:18
简单点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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