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事诉讼请求赔偿
答案:2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09 06:35
- 提问者网友:记得曾经
- 2021-02-09 00:17
在东营骑车被一辆轿车从后面撞了!经过一个多月的住院治疗已经康复,一同事照顾的这一个多月!你治疗费用由肇事司机负的!现在出院了,肇事者不愿赔偿误工费护理费等一干费用!准备提交民事诉讼,请问需要请律师吗?费用大概需要多少!具体程序怎么走?又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出结果呢?我应该要求什么样的赔偿额度呢!(我不是本地人就是一打工的)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胯下狙击手
- 2021-02-09 00:46
所述事项提起诉讼聘请律师代理的,代理费约为5仟~1万元(如果选择风险代理的费用会更多一点,风险代理即胜诉后才给付代理费,收费上一般按涉及赔偿标的金额的15~30%收取)。这事不一定必须请律师,不是很复杂的事,可自己亲自去办理,就您所述情况,伤情应未达致残等级,提交一诉状和准备好相关证据就行,受案法院告知缺什么就补什么,不试咋知自己行不行。追尾异致的交通事故,对方应是全部责任,赔偿为全额赔偿;可双方协商赔偿(可高可低、双方认可达成协议就行);协商未果的可向受案交警申请调解,也可直接向事故发生地的管辖权法院提起诉讼追偿,案情事实清楚的就适用普通程序,受案后3个月内审结;定性为一般程序的6个月内审结。
涉及和适用法律规定:
(1)“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二十六条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2)最新“道路交通案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二十二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二十三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三十条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注:您方的收入标准可在打工的用人单位出工资收入标准证明解决。】
民事起诉
原告人:某XX,男女,19XX年X月X日生,X族,家庭住址:X省X市江阴月城镇X街道X号;居民身份证号码:000000000000。
被告人:X某,男,X族,家庭住址:X省X市X镇X街道X号;居民身份证号码:000000000000(系XXX号轿车车主兼驾驶员)。
被告人:某某保险公司;法定代表人:某某;公司地址:某某地某某号。
案由: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人支付原告人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①医疗费XXXX.00元;②治疗误工费XXXX.00元;③护理费XXXX.00元;④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等XXX.00元。
2、请判令被告人承担本案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2012年X月X日,被告人X某驾驶XXX号轿车,行驶至某市县某某处追尾原告人所骑乘摩托车,异致原告人受伤(简要说明经过及治疗过程);受案交警事故责任认定(简要说明)。
综上所述,被告方全部过错责任异致的道路交通事故,其拒绝全额赔偿原告人,这于法于理不符。按“侵权责任法”、 最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被告方应承担原告人身损害赔偿的各种费用共计人民币XXXXX.00元。为维护原告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秉公判处。 此致
某某市某人民法院
原告人:某某(手印)
二○一二年九月某某日
附:1、某某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印件;
2、原告人某某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单证等复印件。
涉及和适用法律规定:
(1)“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二十六条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2)最新“道路交通案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二十二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二十三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三十条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注:您方的收入标准可在打工的用人单位出工资收入标准证明解决。】
民事起诉
原告人:某XX,男女,19XX年X月X日生,X族,家庭住址:X省X市江阴月城镇X街道X号;居民身份证号码:000000000000。
被告人:X某,男,X族,家庭住址:X省X市X镇X街道X号;居民身份证号码:000000000000(系XXX号轿车车主兼驾驶员)。
被告人:某某保险公司;法定代表人:某某;公司地址:某某地某某号。
案由: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人支付原告人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①医疗费XXXX.00元;②治疗误工费XXXX.00元;③护理费XXXX.00元;④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等XXX.00元。
2、请判令被告人承担本案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2012年X月X日,被告人X某驾驶XXX号轿车,行驶至某市县某某处追尾原告人所骑乘摩托车,异致原告人受伤(简要说明经过及治疗过程);受案交警事故责任认定(简要说明)。
综上所述,被告方全部过错责任异致的道路交通事故,其拒绝全额赔偿原告人,这于法于理不符。按“侵权责任法”、 最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被告方应承担原告人身损害赔偿的各种费用共计人民币XXXXX.00元。为维护原告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秉公判处。 此致
某某市某人民法院
原告人:某某(手印)
二○一二年九月某某日
附:1、某某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印件;
2、原告人某某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单证等复印件。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怀裏藏嬌
- 2021-02-09 01:40
涉讼事宜建议请专业人士提供帮助,可以得到更好的维权!
我要举报
如以上回答内容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点此我要举报以上问答信息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