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2日,国家宗教事务局等10部门联合下发文件,禁止以任何方式将寺观搞“股份制”、“中外合资”、“租赁承包”、“分红提成”等,坚决反对利用宗教侵犯公私财
答案:2 悬赏:5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10 18:36
- 提问者网友:你挡着我发光了
- 2021-04-09 21:31
2012年10月22日,国家宗教事务局等10部门联合下发文件,禁止以任何方式将寺观搞“股份制”、“中外合资”、“租赁承包”、“分红提成”等,坚决反对利用宗教侵犯公私财产、敛钱骗财的违法活动。对此理解正确的是A.国家保护和尊重公民的基本民主权利B.国家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C.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维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D.宗教文化发展与经济发展没有协调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思契十里
- 2021-04-09 23:07
C解析试题分析:A不符合题意,材料中未涉及公民的基本民主权利。B不符合题意,国家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C符合题意,应选择。D不符合题意,宗教文化发展与经济发展可以协调。考点:我国的宗教政策点评:此类试题要求学生掌握我国的宗教政策。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本题难度适中,考查学生根据书本知识结合材料进行分析的能力。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一叶十三刺
- 2021-04-09 23:56
和我的回答一样,看来我也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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