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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中同一法人名下两家公司可否相互背书转让

答案:2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09 15:03
  • 提问者网友:爱了却不能说
  • 2021-03-09 08:28
银行承兑汇票中同一法人名下两家公司可否相互背书转让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酒者煙囻
  • 2021-03-09 10:08
我公司收到一张出票人直接对我司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我公司的开户行去年下半年更名了,但账号没变,对方出票时写的是是我公司没更名前的银行信息。户名和账号都没错。银行建议我司去找一家公司背书一下,再转回给我司。第一个疑问:甲开出票给乙,乙转给丙,丙再转给乙,这样可以吗?第二个疑问:我公司找了一家公司背书,那家公司用的原子印章,盖的太重了,财务章完全被印油沁浸得有些模糊了,看不清上面的字了。但她盖的时候没有留好预留位,我可否要求她在背书框外再补盖一个财务章,并备一份书面证明?第三个疑问:我司法人有两家相同性质的公司,印鉴章是刻法不同的独立两套,但法人是同一个。可以相互背书吗?急盼解答,谢谢!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底特律间谍
  • 2021-03-09 10:32
根据金融法规定,银行承兑汇票都具有可背书转让权,但在注明此张承兑不可转让标注时,则不得转让。电子承兑虽然各个银行都在推广,但实用性确不是很强,所以很少有企业可以接受电子承兑的,如果对方可以接受电子承兑汇票,则可以背书转让,各个银行现在都有电子承兑交易的平台,跨行转让并不是什么问题,除非是一些私人银行或者小的不能在小的银行不能转让电子承兑外,一般其他银行都是可以互相转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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