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8.8.10进入一厂,直到09.3.12才签合同的.到6月12,厂方要重签合同,我嫌工资低,就不做了,未辞职.然后申请仲裁,7月1厂方贴通知说我旷工3天以上,扣300元,并解除合同.7月22号裁决为我方胜,厂方赔偿双倍工资的另一倍.由于厂方不服,上诉.法院于9月28立案,11月9号开庭.(当时一法官,一书记员)事实还是仲裁是的事实,厂方也并无疑义,只是他们交了一份证据(我7月3号到厂里拿押金,他们叫我写的辞呈,当时他门说是后补的,我就写了不愿续合同,辞职)当时没判,说电话通知.我到现在都为接到通知,请问我的胜算有多大?一审最迟什么时候能接到通知?
谢谢!